三审三校制度
“三审三校”制度是出版物内容编辑环节的基本制度,是确保出版内容导向正确、保证学术质量的基石,是期刊编辑部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。为了规范编辑工作,按照国家“三审三校”等相关制度规定,制定期刊编辑部稿件“三审三校一通读”制度。
 
一、三审
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,是一种从出版专业角度,对稿件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的理性活动。收到作者稿件后,编辑部要切实做好审稿工作。“三审”指对稿件的初审、复审和终审等三级审稿。根据相关要求,为确保稿件正确的政治导向,本编辑部将论文政治审查前置。
(一)政治审查。收到稿件后,编辑部主任首先对稿件进行政治审查,然后将稿件分给相关编辑初审。
(二)初审。初审一般为责任编辑,必要时也可由具备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。编辑初审应认真通读全文,协助编辑部主任把好政治关,并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全面质量进行进一步的审查,从学术价值、文字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,并对稿件进行查重、查新。初审后写出初审报告,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。经初审确定不符合办刊要求或无刊登价值者给予退稿处理。做出退稿意见的稿件,由一位副编审(或以上职称)编辑或编辑部主任再次进行审查,必要时可以撤销退稿意见。
(三)复审。复审由编辑部主任或副主编总负责,以学术同行外审为基础,含学术同行外审、编辑部主任复审等环节。
1.学术同行外审。学术同行外审是整个审稿过程的重要环节,对保证稿件学术质量起到重要作用。稿件初审通过后,由责任编辑按照对口、交叉和保密的原则,送有关同行专家外审。原则上每篇稿件外审两次。应避免两次外审均由来稿地区的审稿人承担。送审稿件一般要求两周内审回(另有约定者除外),逾期应定时催审。
2.编辑部主任复审。稿件同行外审后,由编辑部主任进行综合复审。复审时应结合之前各级审稿意见审读稿件全文,并从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、学术质量等方面做出总体评价。必要时可退修后再次复审。对于达不到发表要求的稿件给予退稿。
(四)终审。复审通过后进行终审。终审可采取以下多种方式,包括由编委定稿会或编审小组讨论终审、由总编辑/主编或副总编辑/副主编终审、由总编辑/主编委托编委终审,或由期刊编辑部主任终审。终审后分别作出稿件刊用、退修或退稿的处理决定。
 
二、四校一通读
稿件终审通过后,经过退修、编辑加工、发稿排版后,进入校对环节。专业校对是期刊出版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,直接影响学术成果的传播和刊物的质量。校样由责任编辑统一整理定版。责任编辑负责校样的分发和文字技术整理,对各校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及付印样的通读。凡排版、编排的错误,必须一律改正,但校对中发现原稿的问题,包括作者退校时提出的问题,除重要原则问题必须修改者外,尽量不作改动。切忌编辑在发稿时草率,而在校样上进行较多的编辑加工。对于交换校对人员提出的问题,责任编辑应认真逐一核查确定。
校对的基本任务包括:消灭排版差错,统一体例,校正编排版式的错误,发现定稿时的错漏等。每个校次均应对稿件进行全文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稿件格式、内容安排、段落安排、顺序、参考文献著录、文字、标点符号等是否符合出版规范,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,图表、公式排版格式是否正确等,编校人员更正相应错误,必要时联系作者修改更正。
本刊校对执行四个校次:一校(责任编辑)、二校(作者校对)、三校(英文校对)、四校(编辑互校)。校对无误后,稿件定版付印。
1.一校。每篇稿件的初校由该篇论文责任编辑进行。主要进行知识性学术性校核。
2.二校。由作者对排版论文再次进行全面审核。
3.三校。由责任编辑和专(兼)职英文校对人员负责。
4.四校。由编辑部编辑互相校对。
5.通读。由该期责任编辑负责,通读稿件,全面检查四校稿可能存在的问题。
 
三、本规定由编辑部负责解释
《铁道科学与工程学报》编辑部
2020 年 2 月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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